7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相关文书,裁定驳回宗馥莉的申请请求,并要求她承担25万美元的诉讼费用。
此前,宗馥莉被推为娃哈哈接班人,因财产纠纷在香港遭到起诉。三位原告分别是宗继昌(Jacky Zong)、宗婕莉(Jessie Zong)以及宗继盛(Jerry Zong)。他们主张自己作为宗庆后的子女,应当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或信托受益权,诉求“收回信托资金”。
2025年8月,此案有了初步审理结果。宗馥莉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未有定论前,非经法庭另行裁定,不得动用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在香港汇丰银行的账户中的任何资产进行提款或转账。宗馥莉还需公开该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流向及完整的收支记录。如果在2024年2月2日或之后,账户内的资产转移到第三方名下,被告需提供相关资料说明。截至2024年5月31日,披露数据显示,该账户净资产大约为18亿美元。
接下来,被告于同年8月15日申请上诉许可。原告在9月1日提交了反对的书面陈述,被告在9月8日提交了答辩书。香港高等法院在9月26日官方网站发布文件,宣布驳回宗馥莉等被告人在传票中提出的上诉许可申请。
不过,判决书里也透露了另一重要信息,即“暂缓披露令”。此前,香港高院责令被告公开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流向等信息,旨在确保保全令的有效实施,并不影响杭州法院对案件实质的审理。该判决书显示,宗馥莉方申请暂缓披露令,等待他们向上诉法院重新申请上诉许可。在综合原告、被告双方的陈述后,香港高院法官决定同意暂缓该披露令。这透露出两件事:宗馥莉方将继续申请上诉;在此期间,宗馥莉可以暂不公开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等信息。
现在,香港高院公布了最新判决书,再次驳回了宗馥莉一方的上诉许可申请。判词中指出,宗馥莉方声称原审法官未要求原告证明涉案资产存在实质性耗损风险,且认为涉案命令本质上属于资产冻结令。然而,上诉庭认为该命令不属于资产冻结令,也不认为原告必须证明存在实质性耗损风险才能下达相关命令;是否需要通过该命令来保障当事人权益,是原审法官根据案件现有事实作出的判断,宗馥莉方未能提供充分的依据来推翻这一标准。
因此,该案维持原判,禁止宗馥莉从汇丰银行账户提款或转账任何资产。宗馥莉仍然需要公开该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流向及收支完整账目。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王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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