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城区内设机构名称调整之风,近期在江苏省多个县级行政区悄然兴起。高邮市与涟水县等地,纷纷将原以"科"字命名的机关内设机构,统一规范为"股"字头称谓。这一变革,旨在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管理规范。
以高邮市为例,该市城市管理局与医疗保障局相继完成了这项工作。2026年7月13日,高邮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正式发布通知,明确将相关内设机构名称作出调整。"根据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为规范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名称设置,经认真研究,现决定实施以下变更。"通知中详列了具体调整内容:原组织人事科变更为组织人事股,原计划财务科变更为计划财务股,原指挥中心(督查科)改称指挥中心(督查股),原市容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更名为市容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原违法建设防治科调整为违法建设防治股,原政策法规科变更为政策法规股,原项目管理科更名为项目管理股。在环境卫生管理处这边,原财务科改称财务股,原业务管理科变更为业务管理股,原督查科更名为督查股,原建筑垃圾管理科调整为建筑垃圾管理股。该通知特别强调,所有调整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原有名称停止使用,相应职务名称也同步调整。
与城市管理局步调一致,高邮市医疗保障局在7月6日也发布了相关通知。其中办公室(信息管理科、基金监管科)调整为办公室(信息管理股、基金监管股),规划财务科变更为规划财务股,待遇保障科(法制科)更名为待遇保障股(法制股),医药价格和服务管理科调整为医药价格和服务管理股。对于下属单位高邮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其综合科改称综合股,参保登记管理科变更为参保登记管理股,医疗待遇审核科更名为医疗待遇审核股,基金管理与稽核科调整为基金管理与稽核股。
早在6月22日,涟水县审计局就已先行一步。该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内设机构名称及与市局对口科室的通知》中提到:"依据市审计局内设机构名称规范和《关于规范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及职务名称的通知》(涟编办发〔2026〕3号)文件要求,现将局内设机构名称以及与市局对口科室调整如下。"具体调整包括:法规与审理科更名为法规与审理股,财政金融审计科调整为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科变更为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更名为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指导监督股,电子数据审计科调整为电子数据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更名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值得注意的是,办公室名称保持不变。
放眼更广范围,江苏淮安、无锡、南通等设区市的类似调整动作也早已铺开。据澎湃新闻报道,这些城市的多家单位将原以"处"命名的内设机构,统一调整为"科",相应地,处长、副处长职务也改称为科长、副科长。以淮安市商务局为例,其在6月17日公布的《关于规范内设机构及调整部分同志职务名称的通知》中明确:"按照统一规范要求,本局原以'处'命名的内设机构,全部调整为'科'。"其中,原综合处更名为综合科,原财务处变更为财务科,原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处调整为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科。而办公室、机关党委等机构名称则维持不变。淮安市商务局表示,因名称变更,原任处长、副处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单独发文明确,包括郭晓瑾任综合科科长、严祖会任财务科科长等具体任职安排。
这一系列机构名称的调整,折射出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化与规范化趋势。从"科"到"股"的简单字面变化背后,是行政管理体制的微调与优化。随着2026年改革的逐步落实,未来机关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将迎来更加明确和规范的新阶段。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乔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