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离职老板索要配方拒结工资 工商部门介入协调

来源:时代一线 分类:母婴
厨师离职老板索要配方拒结工资 工商部门介入协调

近日河南郑州,

有则关于厨师离职配方的消息,

登上了热搜。

事情是,

董先生在一家牛肉汤馆任职,

主要负责熬胡辣汤、蒸包子和煮粥。

上班初期,

老板约定了早午固定的售卖项目。

可没过多久,

老板要求增加营业种类,

卤面、包子、粥品,

午晚都要供应。

董先生觉得工作量明显加大,

当初三方约定的薪资是18000元,

如今这工作量,远超三人标准负荷。

董先生提出辞职。

老板却提出条件,

必须交出产品SOP,

怎样用料、用量、步骤,

都要详细记录,

连每种食材的克重都要精确。

董先生认为自己手艺是立身之本,

不愿无偿交出配方。

老板则表态,

不提供SOP就不结算工资。

目前,

尚有一万多元的工资未结清,

还剩一个多月才离职。

董先生明确表示,

入职时双方从未约定离职需上交配方。

店家若需要配方,

可以另行协商付费购买,

不能强行索要。

老板则解释,

制定标准化SOP是为了稳定口味,

保障出品统一,

确保员工请假时其他人能基本复刻菜品。

店内其他岗位也都在执行。

董先生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劳动监察部门回应明确,

将配方与工资结算绑定完全于法无据,

配方需要花钱买,

会出面协调处理。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

不少人认为,

店家将薪资结算与私人配方捆绑,

属于变相侵占劳动者技术成果。

工资不能买断手艺,

想要配方可以协商付费,

拿薪资绑定技术,

既不合情也不合法。

同时,

也有网友提出,

烹饪配方的归属需视情况而定。

若饭店为配方研发提供了食材和资金,

员工离职时配方理应归饭店所有。

烹饪配方究竟归谁?

饭店是否有权向离职厨师索要?

律师对此作出了专业解读。

饭店有权要求厨师交配方吗?

关键看配方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政介绍:

■若配方属于商业秘密,

且厨师岗位涉及配方研发、掌握公司产品配方,

劳动合同中有明确保密义务的约定或签有保密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饭店有权要求厨师返还配方文件、不得私自外泄、跳槽使用,

履行继续保密等义务;

■若所谓“配方”仅为厨师个人掌握的职业技能,

或行业普遍可知方法,

饭店无权要求交付或限制厨师流动。

不交配方就不能结算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饭店以“交出配方”为条件扣发工资或拒绝结算离职,

属于克扣或无故拖延的变相拒付劳动报酬。

厨师可与单位协商、发送书面催告等方式维护权益,

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

依法要求足额支付劳动工资,

对裁决不服可诉至法院。

厨师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饭店限期支付,

逾期不支付的需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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