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女子向工厂主张试用期工资的视频在网上引起了不少讨论。视频里,一位女性和工厂负责人关于工钱结算的争执,成了焦点。
画面中,这名女子找负责人算试用期工钱,对方反问:“试用不是就两天?”女子不这么认为,坚持试用期间也该算工资。但负责人开头说按“两块钱每小时”算,后来又改口说“实际是一块钱每小时”。
争吵里,负责人直言:“你一个小时才值一块钱。”话音刚落,又说要是生产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她得赔钱。
女子不同意这样的说法,要求拿出约定凭证,对方便反问:“有证据显示你干过活?要去告就去告。”
视频结尾处,能瞥见男子身后墙上刷着“龙南创辉电子”的字样。
天眼查资料显示,江西省龙南市创辉电子厂是2013年3月27日开的张,注册资金五万元,老板是邹某某。信息显示,该厂没公示员工参保情况。其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音响设备制造、销售,还有电子元件制造等业务。
记者联系上邹某某,对方说没开电子厂,是做烟酒的。
7月23日,记者联系了龙南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注意到网传视频,相关负责人已经去现场了解情况。工作人员透露:“好像是暑假工,暑假工不算劳动法保护对象,不过领导还是过去了。”不过,记者联系时,还没找到那个发了视频的女子。同时,厂方也明确表态:“试用期按一元钱每小时结算,这肯定不合适。”
这则消息综合自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
编辑丨陈香云 实习生 李佳怡
一审丨陈香云
二审丨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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